【南沙街红星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公告
2020-05-15 10:27:14







根据《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文件精神,结合红星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招生方案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南沙街红星幼儿园创办于2012年9月,是南沙街道办事处举办的首间全日制公办幼儿园。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被广州市教育局认定为广州市《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园,被评为广州市安全文明校园、广州市健康校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A级单位,连续多年荣获南沙区保教工作一等奖。目前,共有四间园区,均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于2017年9月开办第二分园(碧桂园湾园区),2019年9月开办第三分园(时代南湾园区)、第四分园(时代长岛园区)。四间园区环境优美、设备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师资队伍良好。幼儿园秉承“用德、用心、用情、用智,让每一个孩子拥有快乐的童年”理念,坚持“健康活泼、自信有礼、懂得感恩、富有创造力”培养目标,遵循幼儿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开设足球、舞蹈、英语等特色活动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招生计划





三、招生对象与范围


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中班入园年龄为4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大班入园年龄为5周岁,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一)南沙街户籍适龄幼儿。


(二)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适龄子女(按《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三)大湾区南沙人才卡持卡人的适龄子女。



四、招生比例


招生计划人数的90%面向社会招生。其中,优先考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摇珠的方式进行录取;若90%的学位无法满足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则继续招收直至达100%;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数量超过100%招生计划数,则在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中通过摇珠方式进行录取。



五、招生程序


(一)

第一阶段

招收“人户一致”小区户籍幼儿


1.报名时间:5月15日8:00-5月20日15:00


2.报名条件:具有报读意向园区对应的小区户籍的适龄幼儿,且幼儿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地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合同)地址一致。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对应的小区房产(不含公寓、商铺、车库等)100%份额,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中任一种均视为符合该项条件:


(1)该房屋产权人仅为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房产证明为准)。


(2)该房屋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他人,但该房产为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房产(以房产证明及房屋交易中心出具的查册证明为准)。


(3)该房屋产权仅属于幼儿祖辈,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且该房产是幼儿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居住地(以房产证明及房屋交易中心出具的查册证明为准)。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第一步:阅读招生公告。登录“南沙街发布”或“南沙街红星幼儿园”微信公众平台(可在幼儿园门口扫描并关注)查阅本园招生公告。


第二步:填写信息。识别以下二维码进入《2020年南沙街公办小区配套幼儿园“人户一致”幼儿报名登记》填写信息并提交审核。




第三步:准备相关材料。报名审核通过后,准备好相关材料等待资料审核通知。


第四步:资料审核。


(1)审核时间:5月25日前


(2)审核地点:

为做好疫情防控,避免人流密集,家长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审核。每名报名幼儿仅允许一名家长进入,不能带孩子,且佩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消毒、登记等工作。


(3)审核所需资料:


① 报名表一式两份(在本文末下载按要求双面打印和填写信息,并贴上幼儿小一寸彩照)。

② 人户一致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如监护人与孩子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相关证明。

③ 幼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 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 房产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查册证明。

* 备注:以上报名资料除原件,其它复印提交资料不作退还。


4.公示和录取


(1)如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配套户籍幼儿报名人数小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90%则全部录取,幼儿园于5月25日前公布拟录取名单;不足90%的剩余学位将由幼儿园稍后公布补充通知。


(2)如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配套户籍幼儿报名人数等于或大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90%,且小于或等于100%的全部录取,幼儿园于5月25日前公布拟录取名单。


(3)如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配套户籍幼儿报名人数大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100%的,则通过摇珠方式进行招录,于5月25日前公布拟录取名单。



(二)

第二阶段

招收南沙街户籍及政策性照顾幼儿


1.报名时间5月27日8:00-5月31日15:00


2.报名条件


(1)具有南沙街户籍的适龄幼儿。

(2)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适龄子女(按《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3)大湾区南沙人才持卡人的适龄子女。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备注:本阶段在幼儿园招收完“人户一致”小区户籍幼儿后有剩余学位再招录,详情稍后由幼儿园公布补充通知。


4.公示和录取

第二阶段被录取幼儿名单,于6月12日在“南沙街发布”和“南沙街红星幼儿园”微信公众平台以及本园门口公布。6月30日前,被录取幼儿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



六、注意事项


(一)请家长根据实际情况按就近入园原则,只能选报一间南沙街属下的公办幼儿园。


(二)在报名时间内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均可进行网上报名登记,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的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


(三)请家长详细、真实地填写各项资料,如家长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将取消幼儿报名资格。


(四)现场资料审核当天,证件不齐全,不接受资料审核。


(五)拟录取的幼儿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南沙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幼儿入园前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就读。如无按规定时间体检,视作自愿放弃学位。



七、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电话

广南苑园区:84987301

天玺湾园区:84685180

时代南湾园区:39099661

时代长岛园区:39099899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00。


(二)监督电话:84982998,李老师



附件1.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类别

对 象

优抚群体类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合法领养或家庭寄养的孤儿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特殊行业类

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殡葬工人的适龄子女

从事承担政府环卫作业工作服务连续两年及以上的环卫临时工适龄子女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人才类

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外国专家的适龄子女

来穗工作的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

属引进人才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人士的子女

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海外)

“优粤卡”持有人未成年子女

广州市人才绿卡持有人随迁子女

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境外群体类

海外华侨华人子女

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随迁子女(含未成年的持证人本人)

台胞子女

有突出贡献的港、澳人士的适龄子女

驻穗领事馆等外交人员的适龄子女


附件2.2020年南沙街公办幼儿园新生报名表和附件3.2020年南沙街公办幼儿园新生报名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