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周,检查近两千套出租屋(商铺)!出租屋消防安全需重视!
2020-05-28 02:36:20


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推进辖区内出租房屋规范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日,东涌镇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联合东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东涌派出所、鱼窝头派出所及各村(居),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屋开展了为期两周的出租屋消防联合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对出租屋内的电动车违规充电及停放、灭火器不足或过期、电线乱拉乱接、违规安装和使用燃气设备(特别是燃气热水器)、“二合一”“三合一”“三小场所”等商铺的用电用气、铺内住人等隐患进行重点整治。


据统计,本次行动共出动整治力量170人次,检查住宅类出租屋1553套、商铺421套,其中现场整改224处,已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20份,并告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随着夏季到来,出租屋内电、燃气使用量增大,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日益突出。本次出租屋联合整治行动,有效整治了东涌镇辖内出租屋治安、消防安全隐患,提高了出租屋夏季火灾防控能力,为东涌镇出租屋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下一阶段,东涌镇将继续对存在隐患的出租屋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切实整治出租屋和商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从源头上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出租屋主和来穗人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创建更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出租屋居住环境。


出租屋消防安全小知识
  1. 严禁使用不合格导线和不合格的插座、插板、多孔插板,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电器设备。


  2. 严禁在室内违规安装热水器及使用电热棒。


  3. 严禁在出租屋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处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应在集中充电桩停放、充电。


  4. 应按标准配置灭火器(应保持其性能完好)。


  5. 出租屋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 严禁在商铺内住人、明火煮食,以免造成触电伤人和发生火灾事故。






资料来源:东涌镇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