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扫黑除恶线索征集!举报电话快记下——
2020-11-05 23:18:46


为宣传近期南沙区扫黑除恶战果,进一步打击黑恶势力蔓延及滋生,营造全民抵制黑恶势力、积极提供线索进行举报的健康氛围,11月4日,南沙区扫黑除恶办在大岗镇高沙村、灵山村召开扫黑除恶宣讲会。大岗镇党委副书记林荣,南沙区公安分局重案大队队长卓泽湘,大岗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陈穗明以及高沙村、灵山村的村委书记出席会议。大岗镇召集党员、村民代表共约500人参加会议。


高沙村、灵山村活动现场

会议开始前,群众认真阅读宣讲材料

会议通报了近期扫黑除恶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效,普及了黑恶势力的主要表现形式,特别强调了黑恶势力在干预基层选举、拆违治理等村居常见事务上的恶行特征,号召群众对生活中遇到的黑恶势力积极进行举报,维护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


大岗镇党委副书记林荣发表讲话,他表示,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的决胜之年,也是实施村居五年任期换届选举的最后一年。在此关键节点召开扫黑除恶专项会议,在群众中加大相关宣传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一要持续将扫黑除恶宣传渗透到群众日常生活,全面提升群众对黑恶势力的鉴别水平、提高群众反黑反恶意识;二要进一步深刻认识涉黑涉恶问题向政治领域渗透,黑恶势力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的新动向,以南沙重要黑恶势力案件为前车之鉴,提高自身觉察能力及反应速度;三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林荣发表讲话

高沙村、灵山村村委书记分别在各村会场发言,均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黑恶势力鉴别能力,基于换届选举关键时期的重要背景,全面提升村干部、村民代表的履职能力及水平;同时弘扬正气,积极打击歪风邪气,在征地拆迁、村委换届当中依法依规配合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当黑恶势力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

侵害了我们的权利,

我们需要寻正确的途径加以打击。

如何界定黑恶势力?

街坊们在生活中如何识别?

发现了黑恶势力如何举报?

小e带你了解。


法律上如何定义“黑社会”组织?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哪些人或组织属于“恶势力”?


根据《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犯罪集团,是指符合恶势力全部认定条件,同时又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犯罪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恶势力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其他成员,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仍接受首要分子领导、管理、指挥,并参与该组织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


我们身边较有可能出现的黑恶势力



1. 垄断一方经济资源的,如以暴力或其他手段强制要求某样生意只有他们能做,某种资源只能让他们享有等情况。

2. 利用宗族势力操纵基层选举的,以骚扰、恐吓、限制人身自由等各种手段企图干预群众选择。

3. 在征地拆迁时煽动群众闹事,阻碍工作正常进行甚至损坏公共财物的。

……


群众一旦发现线索如何举报?


南沙区扫黑除恶办

现在大岗镇重点观察以下犯罪嫌疑人,

并鼓励群众进行举报,

举报方式见图末:


图片来源:南沙区扫黑除恶办公室


行动起来

不让黑恶势力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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