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注意啦
年满70周岁长者
可以申领长寿保健金啦
具体申领方式看过来~
南沙区户籍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长者可以在年满70周岁前三个月向户籍地村(居)委提出申请。
(1)70至79周岁30元/人/月;
80至89周岁100元/人/月;
90至99周岁200元/人/月;
100周岁及以上300元/人/月。
(2)每年在敬老月(重阳节)期间向本区户籍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慰问金每人1000元。
1、受理
(1)长者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提交材料,材料齐全完善的,村(居)委立即受理。
(2)材料有错漏的,村(居)委将予以退回并向长者发送《补充材料告知书》。
2、审查审批
村(居)委通过业务系统提交材料,经镇(街)、区两级民政部门审查、审批。
3、决定
(1)审批通过的长者长寿保健金由镇(街)发放至长者个人银行账户。
(2)从符合发放长寿保健金条件之日起(但不得超过2021年9月)按月发放,审批通过当月前的长寿保健金一次性补发。
(3)老年人生前未办理长寿保健金申请的,不予发放。
1、户口簿(含首页)、身份证(正反面);
2、代办人户口簿、身份证(正反面);
3、《广州市70周岁以上长者长寿保健金申请表》;
4、《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扣款协议表》及长者持协议表照片;
5、《家庭倡导书》(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保存);
6、长者银行卡(正反面)或存折(首页)。
扫描上方二维码获取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以下方式可以二选一:
1、长者或代办人携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现场申请。
2、长者办事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发送至户籍地村(居)委工作邮箱。
1、优先推荐使用银行卡,资金发放成功率较高。
2、避免提供长期无银行交易的或失效的银行账户,如农商行对超过6个月未存取款的本行账户进行冻结,导致发放长寿保健金失败。
3、老年人及其紧急联系人提供的通讯电话、联系人、实际居住地址等信息应准确、有效,避免民政部门无法联系长者等异常情况发生。
4、提交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应清晰、齐全,其中表格用蓝色或黑色水笔填写且内容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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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长寿保健金业务包括申请、户籍迁移、死亡(失联)停发、资料变更、生存情况核查等。
2、广州市长寿保健金线下业务受理部门为老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
3、符合条件的老人或其代办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办理长寿保健金业务。
4、长者将办事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发送至户籍地村(居)委或镇(街)工作邮箱,材料图片要齐全、清晰、完整。
5、如需咨询长寿保健金业务,可在办公时间拨打电话咨询。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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